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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Courier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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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知道海运和空运出口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,那么国际Courier出口是否也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呢?

  出口退税的几大条件:
  
       (1)必须是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。

  

       (2)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。
  

       (3)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。也就是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,而非礼品样品、展品、邮寄品等。
  

       (4)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。
 

       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,而国际Courier出口也符合这些,所以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。
  

       哪些情况下国际Courier出口不可以申请出口退税?
  

       出口退税政策是刺激出口、保障企业利益、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。但是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、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,规定自3月1日起,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7种情况之一的,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。
  

       1、违规退税惩罚
  

       两部门明确表示,出口企业凡从事右表中业务之一并申报退(免)税的,一经发现,该业务已退(免)税款予以追回,未退(免)税款不再办理。骗取出口退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,并处骗取退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并由省级以上(含省级)税务机关批准,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。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,对该企业自营、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,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(免)税。
  

       2、7种不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行为
  

       1)出口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、结汇或退税风险的,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(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);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(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);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、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。
 

       2)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(或企业、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)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。
 

       3)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,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(其他运输方式的,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)上的品名、规格等进行修改,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。
  

       4)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、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(免)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、报关行,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(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)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。
  

       5)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,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(或协议)的。
  

       6)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、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,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。
  

       7)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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